寫部落格是一種文學創作嗎?還是鬼扯?OZS個人認為人生總是充滿矛
盾,所以文學創作也不可能有百分之百的真實,三不五時鬼扯一番,也
未嘗不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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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ZS提過《彼得原理》,此理論發表之初是頗受爭議的。未經修飾的
內容,充斥著冒犯的意涵。那是1960年的9月,在一次由美國聯邦出
資舉辦的研習會上,聽眾是一群剛獲得升遷的主管,聽了彼得的發表
內容讓他們,敵意、嘲笑兼而有之。很多學者就是這樣的「直接」,
所以《彼得原理》一書的出版,也費了相當的周折。逼得他只能採取
迂迴策略,也就是先在報章雜誌發表文章介紹,在取得熱烈迴響後,才
有出版商主動洽商出版事宜。
人對事情的看法,很容易一廂情願,也容易存在成見,殊不知其實有
許多我們自以為了解的事物,都可能是假象。就像《金剛經》所講的
人生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吧!
蔣勳說:「文學是一種疏離,它讓人保持旁觀者的冷靜,去觀看一切與
我們有關或無關的事。」「文學就是在試探,好像走鋼索的人,每一步
都是在真與假之間擺蕩,不斷尋找平衡點。」
人藉文學傳達思想與理念,也利用文字借物抒情,而產生切身之痛。
就像李商隱的《無題詩》中「春蠶到死絲方盡,臘炬成灰淚始乾」
的春蠶和臘炬,就是一種思考形式的轉移,減低了與自己的纏綿與痛
苦,又使文字有了情感。明明是寫自己,卻又變成旁觀者,這就是文
學的高明之處。文學透過文字,有時候雖然不直接給答案,卻讓人多
了想像空間,也多了一點機會去思考。
OZS所參加的基隆社區大學合唱團,十月中要參加台灣合唱音樂中心
所舉辦的第一屆創新合唱比賽,指定曲是《釵頭鳳》。↓
歌唱也是一種文學吧!由古代詩詞所改編,要唱出原創者的味道,恐怕
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吧!
釵頭鳳前半為陸遊所作,後半則是其第一任妻子唐琬所作。在OZS看來
是完全不同的味道。陸遊是南宋大詩人,他於襁褓中即隨家人顛沛流離,
受社會及家庭環境影響,自幼即立志殺胡(金兵)救國。無奈朝廷主
和派掌權,一生仕途多受打壓,加以不甚拘守官場禮數,以致引起同
僚譏諷;又因復國抱負和個人功名長久無法得到伸展的空間,故常有較
放縱輕佻的行為,被同僚指責為「不拘禮法,恃酒頹放」。於是陸游索
性自號「放翁」,並在詩中自我嘲解。唐琬是陸遊的表妹,陸遊母親唐
氏是她的姑媽,依常理判斷這種親上加親,應無婆媳問題。只是這樁青
梅竹馬的婚姻只維持兩年多,即在陸母之壓力下以離婚終結。
這段婚姻為何如此收場,各方記載都僅說因陸母不喜歡。這又從何說起
,對於從小看到大的內姪女,如果不喜歡,應該不會同意他們結婚吧!
鼎鼎大名的李清照是唐琬的阿姨,從小接受薰陶的唐婉自是才氣縱橫,
不讓鬚眉。當然有一種OZS比較可以接受的說法是,婚後夫妻倆成天
豁在一起,使得陸遊不思功名,才引起陸母的強烈不滿。而有才華的
或許是個性上就強了些,在「意氣」的引導下,只能以悲劇收場。
其後各再婚嫁,沈園之遇已是八年後的事,釵頭鳳是否是兩人之作也
曾讓人存疑。比照陸遊一生對於北伐抗金的堅持與母命難違下休妻的
軟弱,讓人無法理解。看著釵頭鳳前半陸遊所寫的內容,OZS覺得盡
是一些「五四三」詞藻雖美卻言不及意,尤其是兩段結尾的疊字--錯
和莫。和表妹及現任夫婿相遇,錯是為何?錯愕?還是當年錯誤的決
定?把無情怪罪渴望不可及的宮墻柳?把薄情推給東風?
莫呢?是莫名其妙?還是莫可奈何?八年來的思念,卻無隻字片語?
怪罪郵差?還是宅急便?
唐琬的後半島是比較言之有物,怪罪之情溢於言表。對於表哥的無情
至今難以釋懷,又聽到你說了一些不著邊際的五四三,怨恨要平更是
難上加難。
最後一段,想到自己的委屈,這些年來的強顏歡笑,都要怪罪表哥的
未能真誠相待,被欺瞞的感覺越來越濃,讓人憤忿不平。
每一個人都應具備欣賞他人的能力,OZS也不是對古人不敬,只是
覺得這首歌女聲應該要悽美哀怨一點,至於男聲應該是要覺得心虛
收斂一點。
如果覺得OZS胡言亂語,就請一笑置之~~~~
因為....這也是文學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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